近日,《攀枝花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管理辦法(試行)》正式發布。該辦法進一步擴大了住房公積金制度受益群體,為靈活就業人員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有力支持,真正實現公積金“愿繳能繳”。
記者從市公積金中心了解到,從4月16日起,凡年滿16周歲且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靈活就業人員,均可自愿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重點覆蓋個體工商戶、進城務工人員、快遞員、網約車司機等靈活就業群體,推動住房公積金制度全域覆蓋。
根據管理辦法,靈活就業人員不受傳統管理模式的限制,可根據自身收入狀況、個人意愿,在規定范圍內自主選擇和變更繳存基數及比例,并靈活選擇按月繳存或自由繳存的方式。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自存入個人賬戶之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計息,并可按照國家規定的稅收政策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開戶和繳存均滿6個月,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符合購買自住住房、租房等情形的,可申請提取公積金,無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隨時選擇停止繳存并一次性全額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
當靈活就業人員與單位繳存職工身份轉換時,個人信息和資金隨賬戶轉移,權益自動接續,實現個人公積金賬戶互認互通、無縫對接。
目前,川渝地區已實現“互認互貸”,可為繳存人提供更多買房靈活選擇。同時,市公積金中心還健全數據共享機制,推動數據實時核驗,嚴防虛假騙貸、違規套取,更好保障繳存人合法權益和資金安全。(市融媒體中心記者 熊為新)